2012年1月開始,,犯罪嫌疑人陳某等人利用釣魚網(wǎng)站非法獲取了淘寶網(wǎng)等電商網(wǎng)站的客戶信息,后利用相關技術手段登錄并篡改了某搜索引擎網(wǎng)站上淘寶網(wǎng)的客服電話,??蛻粢蚓W(wǎng)購發(fā)生糾紛需要通過淘寶客服解決時,通過搜索引擎搜索到的客服號碼,,其實就是陳某和潘某的電話,。
2012年5月起,,陸續(xù)有淘寶網(wǎng)買家因為退換貨事宜與潘某取得了聯(lián)系,潘某以“可以辦理強制賣家退款業(yè)務”,、“需要買家提供銀行卡接收”等名義誘使客戶 到ATM機上進行操作,。客戶再次撥打客服電話時,,陳某又冒充客服部門領導,,以“需要在ATM機上對接操作并驗證”和“保證接收賬戶余額充足”為理由,先讓 客戶在中文界面查詢銀行卡余額并報告,。再讓客戶重新將銀行卡插入ATM機,,指示其在英文界面下操作,并按照轉賬流程進行操作,。操作過程中,,渾然不知的客戶 按照指示輸入的“序列號”其實是轉賬賬戶,“驗證碼”就是客戶自己卡內的余額,。一旦客戶在ATM機上確認轉賬,,陳某馬上安排李某等人取款,得手后便不再接 聽客戶的電話,。
據(jù)犯罪嫌疑人潘某和李某供述,,2012年5月至6月間,采取上述手段,,潘某自己共騙得人民幣1.6萬余元,,實際分贓8000余元,李某共取得被騙贓款6萬余元,,分贓6000余元,。后潘、李二人于2012年6月被公安機關抓獲,,陳某等人仍然在逃,。